2020-06-09 22:15您是第位阅读者
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是教育督导的重要任务。上海市浦东新区经过20年探索构建了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对促进区域内学校主动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促进学校发展是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的价值追求。浦东新区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实践自1999年启动,目前已进入第四轮发展阶段。其中,每轮评估周期大约为5-6年。其间,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的时代背景发生着深刻变化。
第一轮督导评估以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背景,强调学校发展大致经历基础性、整体性和主体性三个阶段,基础性阶段着眼于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整体性阶段着眼于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主体性阶段着眼于变革、创新形成特色。三个阶段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具有交叉性和递进性,同类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发展层次和水平。第二轮督导评估处于浦东新区基础教育转向质量提高阶段。我们把发展看成一个过程,既关注数量增加和规模扩大,更注重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第三轮督导评估在浦东新区向教育强区迈进背景下实施。我们从时间和发展程度两个维度将学校发展看作从“合格学校”到“优质学校”的连续体,学校从“达标”向“优质”需要过程,过程必然体现阶段。第四轮督导评估处于浦东新区基础教育开始实现公平、质量满足强区建设阶段。我们认识到学校发展是不断追求卓越发展的一个连续性过程,学校要逐渐能够依法自主办学、具有自我发展机制且充满活力。
树立为教育强区建设提供专业支持与服务的督导理念。面对教育强区建设的需求,浦东新区一方面注重督学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注重教育督导机构的专业权威与行政权威的有机结合,这是教育督导发挥专业支持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注重教育督导的督政、督学与质量监测职能的和谐发展,注重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督导的先进经验,形成区域教育督导发展的开放局面,让教育督导更好地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服务。我们通过学校督导报告,对学校执行“发展计划”、依法办学提供诊断性评估意见,为学校后续发展提供指导;通过督导专报、问题建议书等,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的建议书,为行政管理的决策提供信息反馈。
研制具有导向价值的教育督导评估指标。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受社会需求与学校自身发展需求两方面因素制约。在具体工作中,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强调“一把尺”与“多把尺”的结合。一是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刚性的最基本规定,任何学校无论情况和条件有多大差别都必须遵守,坚持“一把尺”;二是学校之间存在差异性,针对除了刚性的最基本规定外的实际情况,采用“多把尺”。在具体形式上探索了需求介入、问题导向等多种方式。同时,明确了四个参照的标准维度,即以学校发展与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为参照;以学校发展与均衡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要求为参照;以学校发展与学校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为参照;以学校发展与学校原有基础为参照。督导机构增强了评估的权威性和客观性,提高了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形成促进学校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学校发展计划评估制度。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与学校协同开展诊断性评价,注重充分发挥教职工、家长、社区乃至学生的积极性,对学校发展的现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原因进行客观分析,找准最优发展区。
学校自评制度。学校遵循“整体把握、分布实施、系统总结”原则,整体规划自评工作,在动员各方参与、开展业务培训、设计指标框架、撰写评估标准和完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自我评估指标体系。
责任督学制度。教育督导部门在每所督导学校设一名责任督学,具体负责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主要包括:组建与培训督导评估队伍,组织指导学校自评工作,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络,精心组织安排协调督导活动,等等。
自评指导制度。督导人员参与学校自评过程,通过沟通交流与学校就督导达成共识,为学校提供多层次、多渠道的信息搜集、信息加工、信息处理等技术与方法指导,提高自评质量。
督导报告制度。通常在督导结束后一个月内,责任督学完成督导意见书,与学校沟通后作为正式文件下发学校,抄送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督导意见书要在网上进行公告。学校接到督导意见书后应在校务公示栏公布。
督导回访制度。督导人员在对学校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基础上,重点关注学校采纳及落实督导建议的具体情况,并就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与有效服务,不断提升督导评估的有效性。
督导工作质量评估制度。为提高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的实效性,保证教育督导工作的质量,主要从督导活动、督导方案、督导人员素养等方面对教育督导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充分听取被督导学校的意见,评估采用自我评估与组织评估相结合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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